
潮新闻客户端记者盛锐通讯员李梦珅
近日,萧山交管大队盈丰中队在处置一起交通事故时,查获两名醉酒司机。
当天凌晨时分,盈丰中队接到报警称在利丰路民和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赶赴现场。
报警人白衣男子黄某告诉民警,自己在倒车过程中,不小心与后方车辆发生了碰撞,双方因赔偿问题起了争执。

杭州交警供图
在处置过程中,民警闻到黄某身上散发着酒味。经呼气检测,结果显示为125毫克/100毫升,已达醉驾标准,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。
就在民警固定黄某酒驾相关证据,开展进一步调查时,现场另有一名黑衣男子潘某陪同处理事故。该男子全程状态反常,走路脚步虚浮、摇摇晃晃,说话言语含糊、逻辑混乱,引起了民警注意。
面对询问,潘某当场承认,自己是独自驾车赶到事故现场,专程陪同朋友处理事故、协调问题。民警立即对其开展酒精呼气检测,结果同样达到醉驾标准。
经查,当天凌晨,黄某与潘某两人相聚吃夜宵,其间各喝了几瓶啤酒。结束后各自开车回家,然而黄某由于酒劲上头,挪车时因操作不当,与后方车辆发生了碰撞。
事故发生后,原本已经驾车离开现场的潘某,得知朋友出了事故,再次驾车折返现场帮忙处理事故,最终双双被查。

杭州交警供图
经鉴定,黄某、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分别为04.3毫克/100毫升、122.2毫克/100毫升,均属醉酒驾驶。
黄某、潘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均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并各处罚款2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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